主旨: | 檢送本市霞雲國小辦理本市 113 學年度「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繪畫比賽實施計畫 1 份,請鼓勵學生踴躍投件,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繪畫比賽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透過學藝競賽提升全市師生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之觀念、態度與技能,並培養全市師生發展完整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核心能力,以消除性別歧視,以營造關懷與友善校園氣氛。 |
三、 |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組別: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 |
(二) | 參賽學生獎勵: |
1、 | 第一名(各組 1 名,共計 4 名):獎狀及禮券 1,200 元。 |
2、 | 第二名(各組 2 名,共計 8 名):獎狀及禮券 1,000 元。 |
3、 | 第三名(各組 3 名,共計 12 名):獎狀及禮券 800 元。 |
4、 | 佳作(各組 5 名,共計 20 名):獎狀及禮券 500 元。 |
(三) | 指導老師獎勵:依據本府 110 年 7 月 20 日修正之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獎懲要點之「附表二、文教活動與競賽活動」-指導各項文教競賽活動獎勵基準規定,第一名嘉獎 2 次、第二名嘉獎 1 次、第三名獎狀 1 紙、佳作獎狀 1 紙,同一比賽項目, 指導老師不重複領獎。 |
(四) | 送件時間: 113 年 10 月 7 日(星期一)起至 113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止(郵戳為慿)。 |
(五) | 作品展示:得獎作品將於教育部辦理之健康促進學校成果發表會等相關活動進行展示。 |
四、 | 本案請有意參加者於 113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前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於徵件期限內連同親筆簽名之著作權讓與同意書紙本親送或寄送至桃園市復興區霞雲國小(地址: 33643 桃園市復興區霞雲里 6 鄰 151 號)輔導室收,請於信封處註明「推動月經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繪畫比賽字樣)。 |
五、 | 本案倘有疑問,請洽霞雲國小周黃亦柔學輔主任,聯絡電話: 382-2224 分機 61 。 |
六、 | 檢附旨揭活動實施計畫 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