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校承辦 113 學年度桃園市辦理「學習扶助」整體行 政推動計畫子計畫十一-2 : 113 學年度國小現職教師 8 小時認 證研習計畫,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 113 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研習時間: 113 年 10 月 19 日(星期六)上午 8 時 10 分至下午 5 時 10 分。 |
三、 | 實施對象:(一)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 (二)倘已取得現職教師 8 小時認證證書或永齡 29 小時認證資格者,即不須再參加本次認證研習。(三)已取得現職教師 8 小時認證證書任一科者,鼓勵參加其他科目認證。 |
四、 | 工作項目與內容:(一) 報名方式:請務必於 113 年 9 月 23 日 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網址: https://drp.tyc.edu.tw/TYDRP/Index.aspx ,開課單位:瑞梅國小);將採國語、數學及英語分科報名,並依報名順序錄取,預計錄取國語 50 名、 數學 50 名及英語 40 名,合計 140 名。(二) 課程內容:詳見附件。 |
五、 | (一)全程參與本次研習活動者,將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8 小 時。(二)參與研習完畢之學員,將由市府核發結訓證書 乙紙,通過儲訓者得參加各校辦理之學習扶助師資甄選及 遴用,務需全程參與,請假或缺課者不發給儲訓證書。 (三)本校未提供汽車停車位,請參與研習教師儘量採用共乘方式前往或自行安排停車。(四)教育局同意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同意於研習結束後 2 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
六、 | 研習會場配合環保政策不提供紙杯,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 |
七、 | 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聯繫輔導室詹主任,聯絡電話 03- 4825284 ,分機 6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