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113 年 3 月 6 日桃教特字第 1130017277 號函辦理。
二、 研習時間: 11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3:00 至 16:00 。
三、 研習地點:本校培英樓 4 樓視聽教室。
四、 研習主題:特教生偏差行為正向管教不違法實例。
五、 研習講師:台灣基隆地方法院吉靜如主任調保官。
六、 參加對象:以本校校內職員、特教教師、特教助理員優先 錄取,若有餘名額開放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職員、特 教助理員、家長。
七、 報名方式:請於 113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三) 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 ) - 縣市特教研習-開啟查詢-點選縣市(桃園市)學年 (113 學年)(上學期)-點選「登錄單位-龜山國小」報名。
八、 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參與人員在不 影響課務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准予公假登記。
九、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十、 如有相關活動諮詢,請洽龜山國小特教組長,連絡電話(03)3203571 分機 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