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45
  • slider image 443
  • slider image 444
:::
重要 衛生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3-06-13 | 點閱數: 121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 112 年 6 月 6 日桃衛疾字第 1120052781 號函辦理。
二、    近期社區流感病毒仍持續活動,為維護學童健康,減少疾病傳播,降低造成疫情風險,請貴校(園)持續配合落實相關防治作為:
(一)    自主管理與生病不上學觀念:籲請家長留意家中孩童健康情形,若有相關症狀,應做好自主健康管理,加強如有呼吸道症狀者應戴口罩,以及「生病時,不上班,不上課,不到班」等觀念。
(二)    加強自我防護及監測成員健康狀況:加強校(園)內之個人衛生,保持個人良好衛生習慣之重要性,包括勤洗手、注意呼吸道衛生及咳嗽禮節、保持社交距離等,並關懷與監測孩童健康狀況。
(三)    阻絕傳播與手部衛生:
1、    應加強注意居家、學習環境之清潔,時常清洗消毒孩童常接觸物品及玩具。
2、    學校及幼兒園針對學童常接觸之門把、桌椅、玩具、室內遊戲設施等一般環境以及如廁後濺出馬桶汙染之外圍環境,應確實泡製漂白水定期進行環境清消工作,並視疫情情況加強消毒頻率及調整泡製濃度,阻絕傳染源。
3、    外出返家於摟抱、餵食嬰幼兒前,務必先行更換外衣,並應注意個人手部衛生,並落實「濕、搓、沖、捧、擦」洗手五步驟。
(四)    預防接種宣導:鼓勵所屬成員接種流感疫苗,又流感高危險族群及高傳播族群均應儘早接種。
(五)    加強宣導班級同儕與同住者症狀資訊就醫反饋:學童有類流感症狀時,若進行就醫時可將同班或是同住家人有相關類流感症狀反饋給醫師,經醫師診察研判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 1 至 8 項治療性用藥條件者,無須進行快篩,即可視病患狀況與依藥劑仿單說明及其專業判斷,開立適當之公費藥劑給予病患使用。
(六)    保持社交距離及適當防護:儘量避免出入人潮壅擠、空氣不流通之公共場所,並加強個人衛生防護,務必正確佩戴口罩,落實社交距離並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減少病毒感染機會。
三、    副本抄送本局終身學習科,惠請轉各課照中心配合辦理。
 

:::

八德國小主題網站

:::

會員登入

Google網站翻譯工具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