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445
  • slider image 443
  • slider image 444
:::
重要 衛生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2-09-05 | 點閱數: 174

一、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8 月 26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13360 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園)透過多元管道對學生及家長宣導相關防疫作為,以維護校園防疫安全。
三、    本案附件可逕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https://cpd.moe.gov.tw/index.php)>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教育專區>教育宣導>宣導品項下查詢運用。

:::

八德國小主題網站

:::

會員登入

Google網站翻譯工具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