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志願服務法」第九條辦理。
二、旨揭課程由本市僑愛國小、新屋國小、文化國小、芭里國 小、羅浮高中及楓樹國小等 6 校辦理,開訓期程為 111 年 5 月 至 9 月,請依報名日期逕向各辦理學校之承辦人報名參 訓。
三、旨案資料實施計畫及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檔 案下載區(http://163.30.20.140/web_05_.php)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