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期限:即日起至 110 年 8 月 31 日止,檢附推薦表,傑出 事蹟及對母校具體特殊貢獻事蹟請以條列式具體列舉,並 檢附相關文件,寄至本校校友服務中心,逾期不受理。本辦法及推薦表下載網站路徑:明新科技大學\行政單位\ 產學營運處\校友服務暨創新育成中心\規章制度與下載 區,網址: http://webc1.must.edu.tw/jtmust047/index. php/2017-01-29-07-07-04/2021-06-30-04-05-26